写心得需要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和反思,有助于提升自我修养和素质。什么样的读书笔记飘心得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读书笔记飘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飘然地,就开始读起来《飘》,才读了几百页,心中早已波涛汹涌,迫不及待地拿来笔释放一下。
飘,让人感触万分,一种微妙的感觉领你进入了这个世界。
郝思嘉,自然想到泼、美。她表面的柔美与背后的“放荡”这独特、靓丽的书中“景致”让我被深深感染了。她美而媚,性格是爱尔兰的直爽与泼辣,让每位难受迷倒。像一身都在发光的人般,每到舞会,身后全是一大群男士。她爱迷人,把男人迷住已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她的一些玩偶而已。但是,一位男士打进了她的世界——希礼。出于一个青少年的狂热,她疯狂地爱上了她。然而,希礼按照家族的传统,也因性格与思嘉的迥异,他娶了他的妹妹。
“冲动是魔鬼。”果然不错。在嫉妒与愤怒驱动中,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位家庭富有,对她爱慕十足的查理。但因为战争,短短几个月,郝思嘉成了新娘、母亲、主妇、寡妇。
战争,都是战争!它残害了多少生灵与财富。到处失去理智,以表面的爱国去杀戮生命,去消耗财产,去挥霍人力!多么可恶的战争。留下的妇女为军队织布做衣,医院里到处是皮肤的腐烂味。血迹斑斑的肉、床、被让思嘉深感厌恶。但,一个寡妇能露面已经不错。
讨厌的战争!讨厌的封建社会!男女的不平等,让仅十七岁并不爱地下查理的郝思嘉倍感绝望。不能参加舞会、聚餐,不能挑逗男人,整天只能穿着灰暗难看的丧服。以往艳丽的思嘉哪去了?谁都遗憾,谁都期待。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中,有一位神智清爽的人来到她的世界。他,就是白瑞德船长。
他很聪慧,已感到此次战争危险的趋势。他机智勇敢地从敌国运回货物,交了很大一笔买卖。他是战争的受益者,因此遭到了大家的唾弃。他实质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进的货是来救济国家的,让因战争时资源匮乏的祖国更有精神。
因为一次偷听,思嘉向希礼的表白全部内容让白瑞德尽收耳里,因此思嘉对他十分反感。但他给了思嘉一次跳舞的机会。虽然思嘉名声大损,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底却隐隐绰绰有些害怕。
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流连于书本之中,却不知归路。好奇、悲愤促使着我继续畅游。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飘》是美国作家米切尔写的一本经典小说。整部小说以女主人公郝思嘉为线索,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郝思嘉和白瑞德那段几度悲欢离合而壮美的爱情。
其实《飘》我早在初中就读过,但当时只读了一点便读不下去了。最近,闲著无聊,重新翻开这本书,一口气就读完了。合上书,思绪还在故事情节里打转,不可自拔。然而,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每个人物鲜明独特的性格。
先说郝思嘉,有人说她好,有人说她坏。但在我看来,郝思嘉不能用单纯的好坏来评价,她不是单纯的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坏蛋,在她身上,善恶是那样的模糊而混沌,又是那样的对立而统一,然而却是那样的真实!她坚强不屈,从亚特兰大逃到塔拉,面对庄园的荒芜,父亲的精神失常,生病的妹妹和已故的母亲,她是那么的悲痛与无助,但她并没像父亲那样一蹶不起,而是理智的、有组织的安排黑奴工作,甚至亲自下田摘棉花,一双纤纤玉手因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堪,从娇小姐成长锤炼为一个坚强到近乎残忍的女人。她有个性,敢作敢当,适应能力极强,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在那个战争刚结束的混乱年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不学会残忍的对待别人,就只能被别人或是生活残忍地对待。她是一个一旦决定了要做的事就义无反顾的女人,她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活的就是她自己!并且她是那样热爱故乡的那片红土!她有缺点,比如爱慕虚荣,但这使她更真实!她是如此漂亮又个性鲜明,聪明而思路敏捷,完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坚强和果断的几乎不像个女人。她的这种性格深深地震撼著我。
再说媚兰,正如白瑞德的评价:她是我所认识的唯一完好的好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她与郝思嘉的母亲很像,一样善良、温柔,仿佛是一个天使。刚开始我觉得她是那种胆小、随叫随从、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小女人。但是我错了,她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但与郝思嘉张扬的个性相比,她相对含蓄许多,郝思嘉是真实的虚幻,而她是虚幻的真实。
接著是白瑞德,如同他本人所说,他和郝思嘉是同一类人。他们的性格都是那么顽强,就像风中的小草,有一种韧性,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时髦而又非常真实的人,敢作敢为从不后悔,对别人的不屑从不记恨于心,还有对爱的那份执著,一旦认定了就毫不顾虑。他最后的结局是我不愿看到的,但对他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是一种幸福吧!
最后是阿希礼,阿希礼是一个只愿生活在过去、活在十二橡树旧的美好生活里的人,十二橡树的消失,使他不敢面对现实,没有追求新生活的勇气,甘心被生活淘汰,甘心活在阴影和梦境,十足的懦夫!有人同情他,但我认为一个自愿活在过去、只会逃避,不敢也不想面对现实的人,不值得让人同情。
还有许多人:嬷嬷、卡琳、查理他们的形象、性格,如天上的繁星,永远被铭记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飘》,独坐书桌前,忍不住低头沉思,《飘》究竟是怎样一本书呢?
这是一本关于战争的书。书中大部分都是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描写,是对战后重建的描写,战争的残酷与无情,描写的淋漓尽致,战争的无奈和痛苦,也写得入木三分。本书的主人公斯佳丽小姐就是在战争的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女人,由战前不谙世事,只懂得谈情说爱的娇小姐成长为一个战后坚强有力、无所畏惧、勇敢向前的女强人,当然,战争为她带来的恐惧、痛苦、悲伤和磨练,也是绝无仅有的。
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书。书中描绘了斯佳丽与卫希理的爱,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卫希理与媚兰的爱。种种爱情,在作者的如花妙笔下,被描绘的淋漓尽致,感人至深。特别是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爱,那是一个成熟的、有能力的、有主见的、桀骜不驯的男人所能给予女人的最深沉的爱。为了斯佳丽他付出了一切,他开解她、安慰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帮助她,最后,为了斯佳丽的幸福,他冒着不为她爱的极大风险娶了她。卫希理对斯佳丽的爱不叫爱,充其量是一种肉欲的吸引。斯佳丽的爱比较复杂,最初,她盲目的爱上卫希理 ,而且爱的坚定、执着而长久,纯洁美好而无奈。有一个时期,卫希理成为她生命的支撑,没有他她简直活不下去。而对白瑞德的付出和深爱,她始终没有感觉,直到媚兰去世的那天,她才明白了自己的真爱,找到了心之所向往——白瑞德。而此时,被斯佳丽数次所伤的白瑞德终于伤心难忍,悲伤的离去了。斯佳丽终于失去了最爱她的男人,不过,她还有希望,因为它永远都是向前看,永远都是有希望的。
本书中有4位主人公,他(她)们分别是:。斯佳丽、白瑞德、卫希理、媚兰。她们几个都值得我一谈。
斯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女人。虽然她是故事的主人公,但我们之间没有共鸣,因为斯佳丽做事太也不择手段,但她坚强勇敢、永远向前的性格是我所羡佩的,这是斯佳丽性格特征中最为明显的成分,因为有这种性格和精神,斯佳丽才在战争这座死坟中打开口子,坚强的活了下去。
白瑞德是个成熟的、聪明的、狡猾的、桀骜不驯的男人,我喜欢白瑞德,喜欢他高大潇洒、风度翩翩,喜欢他文质彬彬、斯文有礼,喜欢他桀骜不驯、富有个性,喜欢他身上男子汉的刚强和坚毅,喜欢它独有的狡猾和叛逆个性,喜欢他为人夫、为人父的慈爱心肠,更喜欢他他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味道。虽然在书中他似乎是个 “坏”角色,但我仍喜欢他。
卫希理是这样一个人,他高大威猛,有着金黄|色的头发,迷人的微笑,高尚的品德,所作所为有男子汉气概,是人们心目中(至少是斯佳丽心目中)的好男人。但他耽于幻想,沉湎与过去,对现实缺乏了解,没有实战经验,这是他的致命伤。当生活稳定是,这些缺点并没有什么,但当生活艰难,处于困境时,就能致他于死命。小说中的卫希理始终没有摆脱对斯佳丽的依赖,主要是由这些性格原因造成的。
本书中最不能不提的人物是那个瘦小病弱,没有美貌的媚兰,表面上她是最不起眼的,但是是最伟大的女性,她身上具备一个女人所能具备的一切优点,她是骨子里最坚强、最坚韧又最勇敢无畏的,她一直是斯佳丽和卫希理没有察觉得依靠!她又是白瑞德尊敬、信任并且愿意给予赞美的女性。这也是一个强悍的具有无限生命力的女性。
《飘》这本书是我第二次拜读了,但有些感觉始终没有变,那就是对白瑞德的喜爱,对媚兰的欣赏,对斯佳丽的有爱有恨,对卫希理的有所认同。
《飘》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书的作者是米切尔。它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的小说.去年看《飘》这本书时已是看第三遍,书中人物个性很鲜明,所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思嘉坚强、乐观、精明、自私、冷酷、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她的精神之柱就是爱情、土地、金钱。思嘉的悲剧在于她一直搞不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思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情,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盲目的爱情中不能自拔,直到最后媚兰去世时她醒悟到自己和瑞德才是一种人时,但瑞德已心灰意冷,从此离她而去...很喜欢思嘉,虽然她自私冷酷,但她的心不坏,她爱护她家的仆人,她把他(她)当小孩一样保护,她更爱她的红土地,在那种战乱特殊的年代里,因为生存的需要,所以我大多数看到的是她的优点。
主人公瑞德狡诈、冷酷、倔强、精明、眼光锐利。他被思嘉坚强敢爱敢恨的性格所吸引并深爱着她,在战乱中一直照顾她,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她。他最容不得是思嘉讲假话和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他鄙视艾希礼的懦弱,但他又最理解同情在那个战乱年代里的艾希礼。当他对思嘉的感情感到失望时,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的女儿邦尼.当邦尼死后他离开了思嘉回到查乐斯顿去与家族和解...
另外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媚兰了,她外柔内刚,善良博爱,灵魂高尚.是瑞德的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当然我想信她也是读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
文章最后以思嘉的一段内心独白结束:“……明天我要想出个办法来重新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之所以有这个结尾的伏笔,后来作者里普利写了《飘》的续集《斯佳丽》。昨天在网上搜索到了,现正在拜读中...
还有一直听说《飘》的电影版非常好看,译名为《乱世佳人》,此电影得到奥斯卡奖,可一直没机会看到,上周听一个同事讲在土豆网站可以看到此电影,所以周日花了近4小时看完了它。确实很棒!
我读了《蓝鲸的眼睛》后,感到太伤心了。
一天,一个女孩坐在海边,她的眼睛是看不清东西的,在大海的中央来了一条帆船,点着蓝蓝的灯,鬼鬼祟祟的在海里荡漾着,一个渔夫手里握着杆钩矛,他想把船在了下来,渔夫等待了一会,一条大的蓝色的鲸鱼游了过来,它和船靠的很近,渔夫举起钩矛,朝着鲸鱼的眼睛就射了下去,顿时蓝鲸一声痛苦的鸣叫,它翘起了尾巴把船掀翻了,帆船顿时也弄了个粉身碎骨。
小女孩糊涂的看到海边漂过来一个蓝色的水晶球,她就拿着它回家了,她问爷爷那是什么东西,爷爷对她说,那是蓝鲸的眼睛,你要每天带它去看星星和月亮,那你的眼睛就会好的。
一天天过去了,蓝鲸每天都在痛苦的叫着,爷爷派了很多船去捕鱼,蓝鲸全把船弄翻了,一天晚上爷爷把捕鱼的村民全叫到了一起,他说:“我们要把蓝鲸的眼睛埋了,这样它就死了,以后不会弄翻我们的船了。”那时候小女孩还在睡觉,爷爷偷偷的把她怀里的眼睛埋了,她一觉醒来发现蓝鲸的眼睛不见了,很着急,问爷爷,爷爷说:“埋了”。小女孩听到后立刻奔向埋的地方,她在地上摸来摸去,终于被她找到了,她小心翼翼的抱着,把眼睛放回了大海。
小朋友,你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也要爱惜自己的眼睛哦。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无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述,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令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著。她所拥有的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著。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年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著,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他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他,也不曾像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从思佳丽的三次婚姻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就是不珍惜眼前得到的,总是想追求更好的,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最后的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最后的结局是,得不到还会失去心中本保留的美好。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实践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一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是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防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氛;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morrowis another day !”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床活�"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39;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关于南北战争的小说,这也是她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作品。
通过阅读这篇作品,我认为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小说中以女主人公斯嘉丽的人生变迁为线索,描写了一个白雪公主变灰姑娘的故事。
女主人公斯嘉丽出生在一个十分富有的家庭里,她的家拥有一个辽阔的农场,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她从小就娇生惯养,人长得非常美丽,又十分任性。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发生了南北战争,她的家庭发生了重大变故,母亲患病而死,父亲变得消沉,农场荒芜,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家的重担一下就落在了这个还未成年的姑娘身上。这位被家人宠惯的公主竟然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坚强,她不但艰难地挺过了最困难的时期,也让家庭恢复到了战争之前的经济状况,甚至更好。
虽然斯嘉丽所经历的艰难与痛苦是我们永远无法体会到的,她的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是我们无法想象与理解的,但是在面对困境时,她放下公主的身份下田干活,她不顾社会上的言论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令人钦佩,她那种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不放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我们的学习道路上,也不会永远一帆风顺的,可能会像崎岖的山路一样,曲曲折折,但是,只要我们不把困难当成山一样背在肩上,而是踩在脚下,永不气馁,永不逃避,挫折只会成为鼓励我们永攀高峰的动力。这是我读了《飘》这部作品之后,从斯嘉丽身上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