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是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获得的心得体会和感悟。它反映了人们对于实践活动的理解和认识,有助于人们反思自己的行为,进而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简言之,心得就是对实践过程和结果进行思考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指导未来的行动和实践。这里给大家分享读书心得福尔摩斯,方便大家写读书心得福尔摩斯时参考。
今天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妈妈给我买的新书《神探福尔摩斯》,里面的故事生动惊险、曲折离奇,让人无法离开视线,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望,着急的想当个小侦探和福尔摩斯一起去侦察、破案。
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讲述了一桩离奇的凶杀案,这桩案件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满地的血迹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让人觉得特别恐怖。福尔摩斯在进入现场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询问了大致情况,通过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后有了初步判断,也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种种调查,认真推敲、反复斟酌,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找出了真凶侯波。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读完这篇故事,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和智慧,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敏捷思维,清晰逻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个脚印都能作为证据,真是什么案子都难不倒他,还懂得那么多深刻的道理,让人心服口服。今后,在日常的学习中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在生活中也要学习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好习惯。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发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的书。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伦敦的一名侦探。他常常能够破一些通常的普通人破不了的迷案或奇案。
福尔摩斯有个得力的助手叫华生,他是有名的医生,他的医术非常高明。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观察到的一些疑点和自己的见解告诉福尔摩斯,对他的案件有很大的启发。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那么多奇案和他善于观察和思考分不开的。他在查案的过程中不放过任何疑点和细节。最精细的案例就是恐怖谷。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小镇死了人。福尔摩斯在死者的书房用来照亮的蜡烛烧了几毫米都要查。从中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死者的哑铃丢了一个他也满园找,重中来确定凶器。因为善于观察。最后经过他的努力吧案件破了。
看了这本书,我也相当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
我一直钦佩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能力,他的眼睛似乎把整个世界看得清清楚楚,在他的大脑里还有多少知识是我们不知道和不理解的呢?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这是我看到的文章最幽默的一篇,因为作者把自己比作了“残联”主席,这个“残联”主席我怎么感觉自己也是呢?
你肯定会问为什么她是“残联”主席呢?让我来告诉你,她很爱写错别字,手下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例如“勇”这个字中间那部分写成了“用”;刃的一撇上面出头了,在右边还加了一点;“再”它的“头上了天”;“好”写成了“女了”少了一横……经过“残联”主席的手里“兵”,没有一个不改头换面的。
最让她不好意思的是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复”字的时候,小作者洋洋自得的说老师写了个错别字,里面应该是两横,没想到是自投罗网,里面应是一横,这个“残联”主席当的真是名副其实。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也像“残联”主席一样经常写错别字,我希望我和“残联”主席都能够早日培养出一批健康的“士兵”,消灭错别字,我们要与细心交“朋友”,告别“粗心大使”就好了。让我们共同努力,消灭错别字。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