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飘800字(稿件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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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前语文课上老师的一句话:“《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主人公斯嘉,美丽,自私,勇敢,执著,坚强,不受约束的真实个性,很是值得大家认真一读。”勾起了我对这本书的阅读欲望。两天的时间,我仅用两天的时间将它从头至尾仔细的看了一遍,不说废寝忘食,至少也叫得上是如痴如醉。我被主人公斯嘉的美丽、勇敢、不管不顾、自由、执着吸引;我对斯佳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愤恨;对她对白瑞特的爱和默默付出感而不觉而惋惜;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遗憾……
我承认斯嘉很自私,她可以为了泄愤勾引了已有未婚妻的查理,哪怕她对他无一点爱意,只是为了自己的任性而已。为了获得拯救塔拉的税金,她宁愿去找他深恶痛绝的瑞德,并以嫁给他为代价,知道得不到好处后,他又用欺骗的手段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而不顾妹妹的痛苦和羞辱,这只是为了钱。
但是我们从斯佳身上看到更多的却是刚强,永不服输,无论是面对战争、母亲和父亲的去世、还是女儿的夭折,她都是最刚毅、最坚韧的一个。就是在小说的末尾,虽然生活给了她一个沉重的记忆,但她却依然努力活着,为着希望,勇敢面对未来。
斯嘉身上另一个让人难忘的的就是她的执着。对艾希礼的爱情就是最好的证明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他的爱
然而也正因为这种坚持让斯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白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的爱情中不能自拔,当斯嘉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斯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斯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当然这本书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再熟悉不过的那句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要时刻饱含对未来的希望,哪怕面前有再大的困难,也不能因为一时的失败便认定了终生的失败,人只有像思嘉那样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充满希望才能创造一片崭新的天地。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8ttt8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飘然地,就开始读起来《飘》,才读了几百页,心中早已波涛汹涌,迫不及待地拿来笔释放一下。
飘,让人感触万分,一种微妙的感觉领你进入了这个世界。
郝思嘉,自然想到泼、美。她表面的柔美与背后的“放荡”这独特、靓丽的书中“景致”让我被深深感染了。她美而媚,性格是爱尔兰的直爽与泼辣,让每位难受迷倒。像一身都在发光的人般,每到舞会,身后全是一大群男士。她爱迷人,把男人迷住已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她的一些玩偶而已。但是,一位男士打进了她的世界——希礼。出于一个青少年的狂热,她疯狂地爱上了她。然而,希礼按照家族的传统,也因性格与思嘉的迥异,他娶了他的妹妹。
“冲动是魔鬼。”果然不错。在嫉妒与愤怒驱动中,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位家庭富有,对她爱慕十足的查理。但因为战争,短短几个月,郝思嘉成了新娘、母亲、主妇、寡妇。
战争,都是战争!它残害了多少生灵与财富。到处失去理智,以表面的爱国去杀戮生命,去消耗财产,去挥霍人力!多么可恶的战争。留下的妇女为军队织布做衣,医院里到处是皮肤的腐烂味。血迹斑斑的肉、床、被让思嘉深感厌恶。但,一个寡妇能露面已经不错。
讨厌的战争!讨厌的封建社会!男女的不平等,让仅十七岁并不爱地下查理的郝思嘉倍感绝望。不能参加舞会、聚餐,不能挑逗男人,整天只能穿着灰暗难看的丧服。以往艳丽的思嘉哪去了?谁都遗憾,谁都期待。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中,有一位神智清爽的人来到她的世界。他,就是白瑞德船长。
他很聪慧,已感到此次战争危险的趋势。他机智勇敢地从敌国运回货物,交了很大一笔买卖。他是战争的受益者,因此遭到了大家的唾弃。他实质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进的货是来救济国家的,让因战争时资源匮乏的祖国更有精神。
因为一次偷听,思嘉向希礼的表白全部内容让白瑞德尽收耳里,因此思嘉对他十分反感。但他给了思嘉一次跳舞的机会。虽然思嘉名声大损,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底却隐隐绰绰有些害怕。
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流连于书本之中,却不知归路。好奇、悲愤促使着我继续畅游。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床活�"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39;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我喜欢《飘》这本书,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瑞德的机智果断,媚兰的温柔。看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久久不能自拔。
斯佳丽是个性,也是矛盾的。我敬佩她,敬佩她的力量,敬佩她对土地的奉献,热爱她的家乡,敬佩她在任何环境下坚强的生存,敬佩她不顾谣言自己创业的能力。她有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温柔的典型淑女,她最崇拜她。然而,我母亲为了救人,死于伤寒。另一个是她喜欢了十几年的人,——阿希礼。对阿什莉的爱是极其执着的,这让她在逆境中挺身而出。还有一个是梅兰妮。在共同奋斗的岁月里,他们已经融入了彼此的生活。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斯佳丽一生中一直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我最佩服的是她的那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说明她总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从不放弃,从不绝望。这种精神令人感动,值得学习。所以,每当遇到困难,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突然觉得很安慰。
整本书里,另一个喜欢的角色是瑞特。他勇敢而执着,他能如此深爱斯佳丽十几年。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让她对一切都感觉良好,但斯佳丽拒绝了。他说永恒的爱会被打磨,他的爱会被斯佳丽、艾希礼和斯佳丽愚蠢的固执打磨。他的心死了。当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没有回来。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自己剪好的裤子缝好,然后告诉自己这跟新的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会有裂缝,已经不是原来的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们反复品味的好书。它展现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背景是内战。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的存在于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和他们有过类似的情况。书中展现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地看待明天。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坚强自信却虚荣阴险,敢于担当却自私贪婪,毋庸置疑,玛格丽特在《飘》中塑造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她的不完美却让我觉得真实,遂走进了她的心,发现了她的美。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前夕,16岁的斯佳丽热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但她却爱上了阿希礼,一个她注定得不到的人。她像一个哭着摘月亮的孩子,在阿希礼娶了表妹玫兰妮后草率地嫁给了查尔斯。不久,查尔斯就病死了。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责任心逐渐苏醒。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她坚守承诺,独自一人带一即将生产的弱女子赶回家园,并替玫兰妮接生,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后来她又经历了两次婚姻和挚友的病逝,终于明白了她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片幻影,她真正爱的,是一直默默爱着她的瑞特,此时却已绝望地离开了她。
“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一无所有的斯佳丽,没有哭喊哀求,而是自信坚强地面对一切。爱情,生活,希望,以及战争,都随风飘逝,但是,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爱的到底是什么,不是金钱,不是美丽的外表,而是迷雾中的那盏为她留的灯。
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是啊,哪怕人生之路坎坷曲折,但也要对未来充满希望,笑对人生,自强不息,总有一天,我们会停下漂泊的脚步,找到心灵的归宿,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稳稳的幸福。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述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那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必须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仅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一样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经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感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应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应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我,当她最终认清,要应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我,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永远充满了期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仅有:我们能够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当停止。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刚开始读这部书时,我觉得自己无法看完这么厚厚的一本名著,可后来我却被它的内容,它的深度,它的思考深深的吸引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女主角斯佳丽了,我不能说很喜欢这个人物,因为她的有些做法我无法赞同,但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冷静,她的与众不同!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是阿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她为了她的追求不断努力,作出了许多在那个时代所不能让人理解的事情!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谁都输给了这个时代…